关于平顶山市教体局局属幼儿园征集教师继续教育 培训项目承训单位的遴选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提高教师继续教育项目培训质量,根据《平顶山市中小学教师市级培训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现就遴选局属幼儿园自主举办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承训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培训项目的承办单位应为我市具有教师培训资质的大中专院校或培训机构。其中培训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培训”或“教育”或“人才培养”等类似字样; 2.培训实施经验丰富,近三年连续承担过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含国培、省培、市培、校培); 3.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且实力雄厚,在全国各地开展同类型培训,资源充足,拥有一支稳定、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保障培训服务。 二、遴选原则 1.遵循公平择优原则。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通过遴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办单位。 2.遵循科学有效原则。承训单位培训方案必须主题明确,培训方式多样,有针对性,注重培训者的参与,确保培训实效。 三、遴选程序 1.遴选通告发布在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网站。有意承办培训项目的单位要根据要求提交以下审核材料。供项目主办单位审核: ⑴营业执照副本; ⑵税务登记证; 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⑷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⑸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诚信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于 3月 15日前提交项目申报方案及相关资质材料。 2.组织综合评审。项目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各申报机构的项目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于 2019 年 4 月 5 日前遴选出项目承办培训机构。 3.公示承训单位。培训项目主办单位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拟定承训单位,并在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承训单位无异议后,项目主办单位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前将承训单位报市教育体育局师训科备案。 4.申请资料递交方式 有意向的承训单位可按要求和条件准备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送交至市教育体育局师训科。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 3 月 29 日。 联系人:赵惠芳 联系电话:2196616 2019年 2 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