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光幼儿园召开食堂供货商食品安全会议

浏览次数:1623    发布时间:2016-09-23

为加强幼儿园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全园师幼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92日,湖光幼儿园召开了食堂供应商食品安全会议。

会上,湖光幼儿园园长周宏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书,同时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规定标准,不得出售“三无”、过期变质或已开封食品。供应商必须按食堂的要求按时、按量、按质配送食品。最后,幼儿园 与食堂食品供应商就食品安全签定了食品供货协议

通过此次会议,不仅提高了供应商的责任意识,更保障了幼儿园的食品安全,从而确保幼儿的健康安全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