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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阳光明媚的大四班活动室里,一场别开生面的“我是法律小卫士”普法教育讨论活动热烈开展。活动以幼儿日常相处中的小矛盾为切入点,引导孩子们主动思考规则与权利,在互动讨论中树立初步的法律意识,学会用正确方式保护自己、尊重他人。
活动伊始,一场因积木引发的小矛盾成为讨论焦点。赵一诺小朋友精心搭建的积木城堡,被王籽程小朋友未打招呼就拿走一块关键积木,导致城堡倒塌。两人随即发生争执,赵一诺生气斥责,王籽程则拒不认错,围观的小朋友们或小声劝阻、或驻足旁观,现场陷入混乱。徐老师及时介入,没有直接评判对错,而是蹲下身向孩子们提问:“小朋友们,他们这样做,对吗?”这个问题瞬间打开了孩子们的话匣子,大家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李卓林第一个举手发言:“不对!王籽程拿积木的时候应该说一声,那是赵一诺的作品。”徐老师顺势引导,孩子们齐声回应:“拿别人的东西之前要问别人愿不愿意!”杨雨姝小声补充:“可是赵一诺也不应该那么大声地凶人呀,好好说不行吗?凶人会让别人害怕的。”徐老师将孩子们发现的问题一一记录:一是拿别人的东西未经过同意,二是说话态度不好、未好好沟通。 ![]()
在梳理完问题后,徐老师进一步引导:“那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你们身上,你们会怎么办呢?”围绕这个问题,孩子们纷纷分享自己的想法,形成了不同的观点,展现出稚嫩却真诚的“法律观”。观点一:先讲道理,不行再找老师。晁阅恒分享了自己的经验:“我会先跟他说,你拿我的积木没有跟我说,请你以后要问我。如果他说‘对不起’,我就原谅他。能自己解决的问题就不要找老师。”这个方法得到了不少孩子的认同。
观点二:王悦丞举手说:“如果有人抢我的东西,我会大声说‘你不可以抢!这是我的!’徐老师笑着肯定了他的想法,并解释:“当别人做了让你不舒服的事,你要勇敢地表达出来。你的声音,就是你的‘小盾牌’。”
观点三:学会使用“法律的武器”。郭嘉禾表情严肃地说:“老师,我们幼儿园普法小课堂讲过,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徐老师竖起大拇指,耐心讲解:“法律的武器,就是‘规则’和‘权利’。
徐老师强调:“法律不是用来害怕的,法律是用来保护每一个小朋友的。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孩子,不是让我们变得胆小,而是让我们知道——我有权利,我也要尊重别人的权利。”活动结束后,孩子们意犹未尽。徐老师提议制定班级“小法律”,让孩子们投票选出班级最重要的三条规则。经过讨论和投票,最终确定三条班级公约:拿别人的东西,一定要先问;不推人、不打人,说话轻轻、好好说;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勇敢告诉老师或爸爸妈妈。 徐老师告诉孩子们:“这就是我们班的‘法律’,每个人都要遵守,每个人也都可以用它来保护自己。”此次活动将抽象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幼儿易懂的日常场景,让孩子们在讨论中学会尊重他人、保护自己,播下了知法、懂法、守法的种子。
图、文|李祉岐| 一审一校|丁媛媛 二审二校|张瑶尧 三审三校|郭卫红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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